2025年依安县农村屯组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革局关于《2025 年依安县农村屯组路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依发改审批******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依安县农村屯组路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点:涉及依安县红星乡文化村;太东乡长兴村;三兴镇三兴村、东兴村;先锋乡集福村、先锋村;新屯乡金星村、胜利村;新兴镇新合村、建民村等6个乡镇10个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修建水泥混凝土道路13.817385千米,硬化路面宽4米,路肩左右各 0.5米宽。
2.4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498日历天(2025年4月20日至2026年8月3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路线、路基、路面、涵洞等施工图设计(包含图纸及清单)的全部内容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过程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其中二标段:
序号 |
工程名称 |
路线名称 |
设计里程(m) |
备注 |
|
3 |
红星乡文化村工程 |
路线1 |
898.375 |
1286.35 |
|
路线2 |
387.975 |
|
|||
6 |
太东乡长兴村工程 |
路线1 |
360.666 |
461.433 |
|
路线2 |
100.767 |
|
|||
7 |
三兴镇三兴村工程 |
路线1 |
191.555 |
2694.86 |
|
路线2 |
895.058 |
|
|||
路线3 |
422.807 |
|
|||
路线4 |
204.998 |
|
|||
路线5 |
407.697 |
|
|||
路线6 |
167.174 |
|
|||
路线7 |
202.276 |
|
|||
路线8 |
203.295 |
|
|||
8 |
三兴镇东兴村(卫强村)工程 |
路线1 |
590 |
590 |
|
9 |
先锋乡集福村工程 |
路线1 |
568.888 |
3298.897 |
|
路线2 |
266.802 |
|
|||
路线3 |
817.225 |
|
|||
路线4 |
214.156 |
|
|||
路线5 |
782.630 |
|
|||
路线6 |
393.716 |
|
|||
路线7 |
255.480 |
|
|||
10 |
先锋乡先锋村工程 |
路线1 |
272.696 |
1011.193 |
|
路线2 |
254.598 |
|
|||
路线3 |
222.724 |
|
|||
路线4 |
261.175 |
|
|||
11 |
新屯乡金星村工程 |
路线1 |
475.428 |
968.648 |
|
路线2 |
434.180 |
|
|||
路线3 |
59.040 |
|
|||
12 |
新屯乡胜利村(新风村)工程 |
路线1 |
235.767 |
1084.456 |
|
路线2 |
306.237 |
|
|||
路线3 |
246.376 |
|
|||
路线4 |
296.076 |
|
|||
13 |
新兴镇新合村(拥军村)工程 |
路线1 |
616.705 |
1227.555 |
|
路线2 |
491.850 |
|
|||
路线3 |
119 |
|
|||
14 |
新兴镇建民村工程 |
路线1 |
1193.993 |
1193.993 |
|
|
|
|
13817.385 |
13817.385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并承担因此给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最低要求
(1)营运资金(最近三年流动资产平均值-最近三年流动的负债平均值******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投标段限价金额的15%。
3.1.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或职称评审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2)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或职称评审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03月21日17 时至 2025年03月28日17时。
4.2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潜在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09时00分;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4月11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6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服务期限;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9.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民生街13号
联系人:曲鹏德
电 话:******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庐山路30号湘江小区6栋1层
联系人: 褚玉红
电 话:******
电子邮件:******
联 系 人:柳云慧
地 址:齐齐哈尔市依安县
电 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