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抽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QT0107G************
本招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宾发改审批[2025]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性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抽检。
2.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处,供水类型为集中式供水工程1处。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工程10眼,水泵10台套,水源地围栏10处,井室10座,净水厂1座,水处理设备1处,加压泵站1座,输电线路1项,输配水管线155581m,安装智慧化水表6201块。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
2.4服务期限: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5招标范围:完成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抽检相关服务内容。
2.6招标控制价:284,773.31元。
2.7质量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其他:本次投标采取回避原则。可能影响本次工程检测工作公正的投标单位、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以及承揽过宾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5年度)项目的设计、监理、工程咨询、项目管理、评审、财审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5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5月21日0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水务局
招标人: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西城街
联系人:马喜文
电话:0451-******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庐山路30号湘江小区6栋1层
联系人:褚玉红
电话: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