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参与投标的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和龙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中标。为确保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快速组织进场施工,现将项目的抚市镇集镇水厂改造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永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三期(抚市镇和龙潭镇供水工程、数字水务建设工程)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抚市镇集镇水厂改造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2建设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抚市镇集镇水厂:设计供水规模4000m3/d。
施工范围:抚市镇集镇水厂改造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设计所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实施中其他按规范或工程惯例确需增加的工作量不另计价,各投标方应根据自身经验统筹考虑。
1.4施工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为90日历天,并执行主合同要求。
关键节点工期:根据实际情况按建设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施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拟参报的投标人需有实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3)拟参报的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履约的财务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具备完成本工程的组织管理、技术管理能力,有实际施工经验【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类似的水厂机电设备安装或改造施工业绩。(以合同做为依据)】。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报名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报名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已报名且有收到公司报名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投标。
3.2 凡报名预审合格的单位,由公司指定联系人直接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1)招标暂估预算价:214万元,且投标下浮率A≥22%。
(2)投标报价B=(1-A)×214,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3)根据投标人投标下浮率A由高到低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排序。
(4)若出现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按到场参加的投标人,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下浮率最高者确定中选人。
各方报价,需要体现具体配置和各分项的工程量、单价、总价,及主要配置的设备和材料品牌。
本项目最终合同结算总价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该水厂改造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最终结算审核造价×(1-主合同中标下浮率6.55%)×(1-投标下浮率A)计算。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或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贰仟捌佰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银行转账方式的需在2025年 7月28日上午11时30分******银行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的存款账户转账形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
账号:************61
******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转账汇款单写明:抚市镇集镇水厂改造机电设备及安装项目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时30分,地点为******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惠路87号省水电办公楼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公司不予受理。
7. 其他要求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肆万贰仟捌佰元(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方签订合同或者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司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公司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公司网站、公示栏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惠路87号, 邮编: 3620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电话:******